佛山版权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1-13 08:35:40
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佛山版权登记的手续有哪些呢?
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录,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书: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证书,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如版权登记证书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合理使用作为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制度,其核心和实质就是对利益的协调和平衡。那么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价值是什么呢?
1、公平。知识是在不断累积中更新和发展,文化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是几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创作活动不可能离开对已有作品的借鉴和利用,没有人能说他的作品与前人的积累完全无关。既然创作需要吸收他人的成果,那么就不应阻止他人利用已有的作品。著作权人应在适当的范围内让渡自己的权利,允许他人使用,对其作品不能享有无限制的独占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信息获取和享有的畅通,为更多的创作创造更好的环境,这也是正是利益平衡的关键。
2、效率。在承认公众可以对作品进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允许使用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的使用,是为了保证利用的效率。合理使用是一项权衡各方得失,以求社会总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它在保证作品的正常传播利用、著作权人及时收回创作成本、避免出现信息不足的前提下,对著作权人的权利区域做出合理划分。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要划出一个合理的范围供公众无偿使用,而又不会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省去了每次对作品使用都要征得作者同意的麻烦,减少了交易成本,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它促使各方的利益在一种基本的平衡和协调关系中得到最大满足。如何保持著作权人权利范围和公众使用作品的方式的平衡,做到既不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又使公众能最大限度的利用作品,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就显得异常重要。
当著作权被侵犯时我该怎么办?目前,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效力争议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考察获得著作权的方式、专利权和商标权,可以发现著作权自作品创作之日起自动获得,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获得首先需要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审查,因此行政机关保留决定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否成立的权利。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布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权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二条规定:“商标局将驳回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法律并未赋予法院在没有行政程序的情况下直接宣布专利或商标无效的权力,也未赋予仲裁庭直接宣布专利或商标权无效的权力。同时,上述规定以保护公平为出发点,却降低了效率,这使得争议双方通常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知识产权有效时,当事人不服的,将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利于维护行政裁决的权威性。笔者认为,知识产权的效力争议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纳入可仲裁的范围。在构建知识产权效力争议仲裁制度的过程中,有必要平衡非公开争议解决模式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公权力的关系。关于知识产权有效性的争议是否可以仲裁?1.我应该如何处理著作权纠纷?
1.自我咨询。如果侵权后双方能够和解,不仅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名誉损害。如果协商不愿意或失败,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要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后反悔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仲裁。仲裁通常仅限于合同纠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仲裁条款。当事人之间的有效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争议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不履行仲裁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可执行的,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在哪个部门登记
一、著作权在哪个部门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层的版权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著作权管理。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业务上接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导。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对于著作权申请多少钱来说,官方的费用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话每个副本50元。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可以自己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自己办理的话付上面的官费就可以了,找代理公司办理的话需要再交一些代理费给代理公司。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4、作品说明书;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作品的分类标准有什么
1、在确定著作权客体时,根据作品的传达媒体的不同,以伯尔尼公约为例,将作品分为: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话剧和音乐剧作品,舞蹈作品和哑剧作品,电影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实用艺术作品,有关地理、地形、建筑和科学的示例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和模型。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受保护的作品时,采用了与上述大体相同的分类方法。
2、在确定著作权归属时,根据作品的创作或发表的情况,将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合作作品,假名作品,隐名作品,作者不明的作品,职务作品,法人作品,委托作品,编辑作品,电影作品,等等。
3、在确定著作权主从地位时,根据作品与其他作品是否存在派生关系,将作品分为原始作品和演绎作品。由于演绎作品是基于原始作品产生的,各国法律都确认一项著作权原则: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不影响原始作品的著作权。
4、在确定限制著作权的范围时,按照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状态,将作品分为已发表的作品和未发表的作品。在大多数情况下,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限制规定仅适用于已发表的作品,而不适用于未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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