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版权登记取得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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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版权登记取得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11 08:08:28

版权的申请包括音乐版权登记、作品版权登记、影视版权登记等等。版权也被称为著作权,而版权的获得可以分为自动获得和登记取得。那么佛山版权登记取得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0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二、版权登记去哪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级版权保护中心,负责全国的版权登记,它隶属于国家版权局。同时还有地方版权局,地方版权局只能登记地方。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版权和在地方版权局登记版权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三、版权登记需要多久时间?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作者自愿申请版权登记的,版权局会在收到申请材料一个月内进行核查

法律规定: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证应载有作品登记号。作品登记号格式为作登字:(地区编号)—(年代)—(作品分类号)—(顺序号)号。国家版权局负责登记的作品登记号不含地区编号。

许多人因对版权知识的缺乏,导致对版权产生了这样的误解,只有将自己的作品进行注册,才能享有著作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是不是这样规定的呢?以下是版权代理为您解答,尚未出版的作品就没有版权了吗。

版权法有规定,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有版权了,而不是说要发表作品才有版权。其中: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无论是否已出版,均应根据本法享有著作权。所以未出版的作品也具有版权,不应被侵犯。在国内首次出版的外国作品,依本法享有版权。

外国人在中国出版的作品,依照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其著作权受本法保护。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外国人还是其他单位在我国,自作品完成时就享有版权,受法律保护,跟有没有发表没有直接关系。其实简单来说就是作家完成创作后,就有版权保护,就可防止他人侵权。

但是如何确定作品是否已经完成,有时候很难确定,一般来说,作品的完成,是指作者将要表达的思想情感和观点被人们所理解,并构成版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这类已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作者预定的全部或部分创作计划。若作者的思想已以某种形式完整地表达,即使构成其思想整体的一部分,也应视为作品在某一阶段的创作完成,创作权自动取得。

获得美术作品版权将拥有哪些权利?

美术作品版权作为著作权中的一类,当你登记后将拥有哪些权利呢?不懂的小伙伴快来看看这篇文章吧。

1、署名权,署名权就是作者有权利表明自己身份的一种权利。目前网络上有一种普遍的侵权行为就是未经许可转载别人的作品或者复制别人的作品但是替换掉原作者的名字或者直接删除原作者的名字。

2、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作者有权以信息网络的方式传播或者许可他人传播其作品的并因此而受益的权利。目前各大自媒体哦平台由于审查不严,俨然成了侵犯创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乐土。而不少搬运工还因此而受益匪浅。无论是图文作品还是视频作品都比较普遍,值得创作者们注意。

3、复制权,图文作品的侵权者,往往不会一字不动的复制原作,他们往往改头换面,打乱次序,稍作改动,但是只要原作表达的核心思想不变,也会被认定为侵犯了创作者的复制权。

4、摄制权、改编权,摄制权与改编权如今大为火热。近年来随着网文变现的火爆,越来越多的网络小说被拍摄成电影、电视剧搬上了荧幕,这其中也不乏动漫等美术作品。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帮您把关知识产权,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保护!

著作权人分为哪些类型?能享有哪些权利?

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又称著作权主体。著作权人包括创作作品的作者和未参加作品创作而承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民法通则,公民、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权利的主体。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公民、法人自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人。法人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在某种情况下,国家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国家成为著作权人通常有四种情况:

第一,公民、法人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赠给国家,国家即为著作权人。

第二,作者不明的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收归国有。

第三,非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公民死亡时既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归国家所有。

第四,法人终止,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归国家所有。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享有的权利可以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构成著作权的内容。它指的是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权利和其他人所承担的义务。

那么著作权人享有哪些权利呢?

1、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它与民法中的人身权利有所区别,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作者的身份权。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只有在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由作者终身享有,一般是不可转让和剥夺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本人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并取得报酬的权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包括:(1)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2)许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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