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著作权登记转让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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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著作权登记转让哪些特征?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25 08:57:56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那么对于佛山著作权登记转让来说,其拥有哪些特征呢?跟随小编来了解下。

一、著作权转让特征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相关权利。

2、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一般来说,作品应附着一定的载体,载体既是所有权领域的客体物,又包含着著作权领域的作品。但著作权的转让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3、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自权利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从而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但是,这种权利主体的变更不同于财产法中的权利主体变更。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可能对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当然,如果权利人转让作品财产权的全部,受让人则是全部著作权主体;如果权利人转让的是作品部分财产权,受让人则是部分著作权的主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那么,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

1、鉴于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故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

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

即:软件应当是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在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

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

所谓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不属于发表。

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

即: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独立使用、能够实现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有必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申请软著的好处:a,企业申请软件著作权的好处:1、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直接证据,保护版权;2、不涉及核心技术,不易泄密;3、政府和商业项目竞标的资质条件;4、是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等税收减免,申请高新企业资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必要条件。5、也是资金项目,申请职称,科技成果的依据。对于所有权人来说。6、提高了企业竞争力。有助于软件的宣传,转让和经济价值的实现。b,申请软件著作权的个人好处:1、技术入股:软著作为核心知识产品入股;2、评优,转正,职称评定能力的证明;3、落户,人才引进,特殊正常加分项。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1、准备资料;2、提交申请下设文件;3、审查;4、公告;需要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按要求填写)(二)软件的鉴别材料;(三)相关的证明文件。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都是软件的鉴别材料。文档和程序的鉴别材料应当由任何一种文档和源程序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文档和程序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

需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一)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二)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是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文档,源程序或者样品进行封存(在软件著作登记时)。除司法机关或者申请人以外,所有人不得启封。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或者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登记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二)合同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合同登记人或者软件著作权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补充或者变更。补充或者变更的申请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需按照要求填写)(二)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登记证书;(三)补充的或者有关变更的材料。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在登记申请时。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X210mm(长X宽)纸张;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大家都了解著作权,但是从没想过还有多重著作权的存在吧?多重著作权存在的原因是多种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多重著作权是什么?所谓多重著作权是指对原著作权的使用所产生的衍生性权利的总称,即原创作品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共存的现象。常见的是将一个原始作品分别由多人依据不同的表现形式分别创作出并列的新作品,如金庸的武侠小说《神雕侠侣》,分别被不同的人改编成电影b,电视剧c,动画片d,其中由小说衍生出的b、c、d之间是并列的,它们与原始作品《神雕侠侣》间形成一个伞状结构。这种作品结构,在学界被有些人称作双重版权。在现实商业活动中,有时,也会出现一部原始作品甚至会经过多层次、多手段衍生出多形式的新作品,形成一个创作链。

二、多重著作权产生原因

1、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著作权及邻接权的权利类型随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多。新《著作权法》则规定了17种权利类型。因此,基于法律的规定,多种著作权的现象由此而产生。

2、作品的本质决定其需要传播,并在传播过程中产生多种邻接权。

3、社会需要作品传播形式的多样化。一件作品完成后,并不意味着完全以完成后的表达形式用于社会传播。社会对作品的传播方式有多种需求。影视、舞台表演、出版书籍、制作节目等方式,可以满足社会的不同主体、不同层次的需要。为此,作品需要不断演绎、发展。

4、就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言,同一作品可以有多种演绎形式。不同的演绎方式需要不同的能力,而原创作者不一定具备这些能力。如作词作曲家并不一定具备演唱者的能力,小说的作者不一定懂电影编导,而作品的传播需要这些演绎形式;从另一方面来看,《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是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作品所表达的思想,这与《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的思想不同,因此,对作品的演绎作出再创作劳动的主体,法律给予充分的认可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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