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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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02 08:44:55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拥有了版权意识,每个作品都是作家呕心沥血完成的,都是作家的心血,所以要提倡保护版权吗,支持正版,那么佛山版权登记还是十分关键的,那么作者在版权等级流程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版权登记这方面的知识,供大家参考。

1、登陆我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填好版权登记申请表格

2、打印申请表格,并将有关申请文件上传到当地版权中心即某某城市版权局

3、版权中心接到文件并开展初步审核

4、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

5、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传出受理通知书

6、版权中心审查申请文件决策是不是需要补正

7、审核通过版权中心给予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并公告版权

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作品著作权:(1)申请者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件】;(2)作品样品图、作品创作说明书;(3)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格;(4)法人作品版权说明(当著作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要提供);(5)委托书、附图申请书、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软件著作权:(1)申请者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件】;(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格;(3)源代码(提供源代码的前、后各连续三十页且每页50行(总共3000行),要是所有源代码不够3000行的应该上传所有源代码);(4)设计说明书或操作说明文本文档(通常10页以上);(5)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在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候,会要求提供六十页的源代码,这个要求比较特殊,要每页有五十行程序,前三十页的连续的前半部分,后三十页是连续的后半部分,两者之间可以不连续等要求,这准备起来是有些困难的,今天就给大家据具体介绍下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提交代码文档技巧。

1、选择程序。首先是要选择大于三千行的源代码,这样才能够整理出符合要求的代码,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选择核心程序的代码,并且程序还要有非常明显的开头和结尾的段落,同时将中间的注释部分去掉,这个是准备作品著作权登记资料比较重要的一点。

2、设置字体和段落格式。先将所有的代码复制到一个word文档当中,在全选后再进行设置字体,这一步也是比较重要的,因为程序的格式是前后不一致的。段落格式和字体格式设置相同,都是要进行全选;在选择行数的时候,可以设置为每页五十行,如果不是标准的话,再进行调整就可以了。

3、由于程序源代码是超过三千行的,因此也就会大于六十页,这个时候,找到第三十页,然后从第三十一页开始,连续的将一些程序删除掉,这样就可以达到前半部分的要求了。

4、页眉和页码的设置。页眉的内容就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名称,然后在顶端设置页码,并在页码的前后写上第页,供多少页。这样就制作完成了。

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很多,其中提交源代码资料是比较复杂的一种,由于技术工程人员没有时间处理的这么精致,因此大家最好是请专业的机构帮助办理,这样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

著作权合理使用条件与许可使用特征

将著作权以一定的方式授权他人使用,就是我们常说的著作权许可使用。既然是授权,那么就应当遵循相应的条件。因此,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著作权合理使用条件与许可使用特征的相关知识。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条件1、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2、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3、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4、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特征1、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2、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我们现在所能够下载使用的软件都是由专门的公司设计并且在完成登记著作权后才会进入市场的,我们只能看到最后的软件成品却不了解背后所蕴含的著作权问题其实在社会上也是很重要的。那么专业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第五条: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无国籍人的,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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