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侵权赔偿原则和赔偿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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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侵权赔偿原则和赔偿数额计算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21 08:06:50

我们在进行商标申请之后还需要登记版权,而且这一步骤是必须要走的,如果您对于此问题也心生疑问,不知道为什么申请了商标还要登记版权?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下。面文章内容,因为对于此问题在文章当中已经为您做了很好的解析。为什么申请了商标还要登记版权?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讲,商标是有必要申请佛山版权登记注册的,尤其是与内容相关的商标。

具体原因如下: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只代表了商标所有人在商标使用方面会收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与成功注册的商标相关的名称、内容如果涉及到版权的,如果没有进行版权登记,容易被他人非法使用,不方便维权。及时对与商标相关的内容进行版权登记,有利于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确保体系;对成功注册的商标进行版权登记有利于提升知识产权的价值。所以说,成功注册商标之后,及时申请版权登记对于自身的知识产权是有好处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申请商标的系图样,一般可以登记为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由于商标申请周期较长,为避免被他人抢注,因此很多人在商标申请前都会进行版权登记来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我国《商标法》规定,如果别人用你的作品进行商标注册,那么我们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条件充足的情况下,建议将商标申请注册后同时进行版权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1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在以上的文章中小编主要为您介绍的内容是,为什么申请了商标还要登记版权?希望我们在文章中的介绍会让您对于商标的注册,对于版权登记这方面的问题都有了一定的了解,这样自然对您的商标申请是有很大帮助的。

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比如未经版权人同意,擅自以发行、复制、出租、展览、广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权人的作品或传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权费等。侵犯著作权赔偿原则是怎样的?

1、全部赔偿原则著作权侵权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侵权人应当赔偿因其侵权行为而给著作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和补偿的各种损害。确定全部赔偿原则是著作权本身的特征及侵权损害后果的多样性决定的。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不像有形财产那样有确定和固定的价值,受到侵害时也不会像有形财产那样直接表现为财物的毁损或灭失。

2、法定赔偿原则所谓法定赔偿,是指由著作权法律预先规定一个赔偿数额,在受害人的实际损害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均难以确定或者在权利人选择要求适用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性质、侵权情节、侵权后果等因素,在法定的赔偿幅度内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数额的一种赔偿方法。

3、酌定赔偿原则所谓酌定裁量是要求法官确定赔偿数额必须依据客观事实,依照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精神,依靠法官本身的法律素养和审判经验,分析和判断案情,斟酌当事人间的利益平衡来做出裁判,以求实现法律目的和案件判决的公正、公平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智力创作成果损害结果的不易确定,以及具体案情情况的复杂多样,使得对著作权侵权的损害赔偿不可能简单统一。

拓展资料: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按照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赔偿责任的承担,为应当适用全部赔偿或者全面赔偿的原则,也就是所谓的“填平原则”,即应由侵权人全额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在著作权司法实践中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权利人的损失计算;2、以侵权人的侵权获利计算。3、以正常许可费为参照计算;4、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定额赔偿标准。另外,当事人也可以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评估、鉴定等方法也可以用于赔偿计算。

大学生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

一、大学生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材料;(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二、软件著作权各项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其它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关于著作权的取得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1、自动取得制度,2、注册取得制度。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效力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今天,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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