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佛山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21 08:48:23
版权信息登记表是在作品版权登记时必备的申请材料之一,需要从版权登记中心或版权局的官网上填写并打印。对于有自行登记经验的申请人来说是很简单的常规操作,但对首次申进行版权登记的申请人来说,还是比较麻烦的事情。下文对版权信息登记表的填写规范进行了简单的整理,有需要可以看看。作品申请佛山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规范:
1、作品名称:填写申请作品登记的作品名称,要尽量简短(不得超过20个字)。所有申请材料的作品名称要保持一致。
2、作品类别:根据作品内容,选择填写,原创作品可以不写说明。(计算机软件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登记)
3、著作权人:个人作品,填写本人姓名。单位作品,填写单位名称,并和身份证明保持一致。署名情况一栏选择填写本人姓名、别名或不署名。署名必须和作品保持一致。
4、作者姓名或名称:个人作品,填写个人真实姓名及情况。单位作品,署名权属于个人的,填写个人情况;署名权属于单位的,填写单位。作品署名一栏填写作品上的署名。
5、作品创作性质:根据创作形式勾选。(除原创作品外,其他演绎作品如原作品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应提交授权协议及原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6、发表状态:根据情况勾选。已发表的,填写首次发表日期和发表国家、城市。
7、权利状况说明:根据情况勾选和说明,对于个人原创作品而言,权利取得方式一般是“原始”。
8、权利拥有状态,如果作品没有授权过给他人使用的话,勾选“全部”;如果作品已经部分授权出去了,就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9、代理人:填写代理者信息。(应提交委托代理协议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申请人签章:申请人是个人的要签字,申请人是单位的要盖章。
11、留存作品样本:指的是你要邮寄给保护中心的作品。
请特别注意留存作品样本一定要填写2份(或以上),一份用于中心留存,另一份要求中心盖章(系列作品打印成册盖骑缝章)寄回给自己,以确保法律效应,这点非常重要!因此这里推荐大家采用打印件的形式。
一、版权费用纠纷
版权费俗称版税。是指使用某项电视节目或有关著作应付给权利所有人的一种费用。无论在电视发行和放映,都应注意版税问题,否则可能出现商业纠纷。一般的版权费有两种算法:
约定版税:一般是5%~15%不等,按照标价*出版册数*版税比例支付作者。
买断:一次性支付给作者一笔稿费,书本的收入就和作者没有关系了。一般来说,买断的价格会比较高,从几万到十几万不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我们可以了解到因为版权费用方面产生纠纷是可能的,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明白。
著作权的国际保护如何实现?
现在国际交流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文化都越发频发,因此著作权的国际保护显得更加重要。小编就讲讲著作权的国际保护如何实现。
一、著作权的国际保护如何实现?国际著作权保护的情况主要体现为几个重要的国际著作权公约,特别是我国参加的国际著作权公约,以及相关的重要的国际文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伯尔尼公约》。
二、伯尔尼公约的三项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该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内容:(1)公约成员国的国民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可以在任何公约成员国内享有该国给予其本国国民作品的同等保护;(2)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只要其作品的第一版是在公约的某个成员国首先出版的,或者在某个成员国及其他非公约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则可以在公约成员国内享受到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3)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如果在某个成员国有经常住所,须视其为该成员国的国民而提供版权保护。2、自动保护原则指获得公约所规定的著作权,无须任何手续。换句话说,只要作者创作出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来,就自动获得著作权,而不需要履行登记、缴纳样本等手续。3、独立保护原则指作者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不依赖于作品在来源国所受到的保护;除公约的规定外,受保护程度及为保护作者权利所提供的司法救济方式,完全适用提供保护的国家的法律。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随着计算机的普及,越来越多方便人们日常生活工作的软件出现了,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他们在网络中下载的一些软件是侵犯了软件著作权的,那么什么是软件著作权?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一)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二)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据,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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