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6 08:50:27
早在公元11世纪的宋代,我国就已有官府具状、禁止翻刻的记载,亦有出版商寻求官方给予特权保护的具体事例,这与欧洲封建统治者赋予出版商的断特权十分相似,可以看作是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雏形。清末著作权制度的移植我国第一部具有现代著作权法特征的法律是清末时期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
《大清著作权律》是清政府于1910年最终颁布的。这部法律在我国第一次肯定了作者在著作权法上的法律地位,其涵盖著作权的概念、客体、权利、保护期限、取得手续、权利限制、侵权救济等诸多内容,全面细致。不过,由于在颁布的第二年,清政府即覆灭,这部法律并未付诸实施。民国时期著作权立法《大清著作权律》对民国时期的著作权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了一部《著作权法》,该法包括总纲、著作权人之权利、著作权之侵害、罚则、附则共五章,内容基本沿袭了《大清著作权律》。北洋政府垮台后,国民政府于1928年颁布了《著作权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该法内容与前两部法律大同小异。经过后来的数次修订后,这部《著作权法》才渐渐摆脱《大清著作权律》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著作权立法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我国并没有一部系统规定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关于著作权保护的规定散落在中央政府机关颁布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
1950年,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强调对作者财产和人身权益的保护,规定“出版业应尊重著作权及出版权,不得有翻版、抄袭、篡改等行为…在版权页上对于出版、再版的时间、印数、著者、译者的姓名及译本的原书名称等应作真实的记载……在再版时,应尽可能与作者联系进行必要的修订”“稿酬办法应兼顾著作家、读者及出版家三方面的利益的原则下与著作家协商决定”,且“原则上应根据著作物的性质、质量、字数及印数”确定作者的稿酬。
1953年,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侵害著作权的现象,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纠正任意翻印图书现象的规定》,强调“一切机关团体不得擅自自印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图片,以重版权,而免浪费,并便利出版发行的有计划的管理与改进”。
1957一1958年,当时主管著作权工作的文化部相继起草了《保障出版物著作权暂行规定(草案)》《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草案》。这些都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关于著作权制度的探索。改革开放以来的著作权立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护著作权的制度逐步健全起来。这一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规定包括广播电视部1982年发布的《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出版局1984年发布的《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等。
1985年,国家版权局成立,承担指导全国著作权管理工作的任务,并负责草拟著作权法。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正式颁布,并于次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规定了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内容、许可使用合同、权利限制、邻接权、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在内容和框架方面都体现出对《伯尔尼公约》的借鉴。著作权立法修订随后,我国《著作权法》经历了2001年、2010年两次修正。这两次修正的源起均为外部力量,或者源于加人国际公约的需要,或者源于国际社会的诉求。
2001年《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正,主要是为了解决《著作权法》与《TRIPs协定》冲突的问题,同时,针对著作权人维权困难的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调整。2010年《著作权法》第二次修正,则与中美贸易争端直接相关。修正前的《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因认为该条与《TRIPs协定》所要求的自动保护原则相冲突,且有损美国影视等版权产业在华获取利润,美国遂将中国诉至WTO,并获得胜诉。为履行WTO专家组的裁决,我国启动了修法程序,将该条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此外,本次修正还新增了与著作权质权相关的内容。
著作权的类型比较多,电影、电视、音乐、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设计图等等都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尽管申请作品著作权,侵权方式也很多,线上的、线下的、复制的、冒名剽窃的、同人作品涉及修改权的,想了下,还是范围小点比较好,我服务互联网企业比较多,所以就谈一下互联网的对著作权未经授权复制他人作品的维权主要难在哪些方面。
一、法律落后于技术。人类花了几百年时间建立了著作权产业的商业模式,简而言之就是靠复制内容收费。但由于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出现后,复制和传播变得无比简单,以往该商业模式借助于复制、发行的壁垒销售复制件进行收费,但互联网的出现使壁垒成为了被绕过的“马其诺防线”,此时,对这种模式进行保护的著作权法也面临更新的问题。现行的著作权法的保护重点是著作权的复制发现权,但技术使复制变得简单以后,每个互联网用户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复制发行内容,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能会变成著作权法的违法者。法不责众,此时法律的地位就有点尴尬,对著作权的权利人而言,互联网侵权过于严重,个体力量很小,哪怕是象微软这样的大公司,面对如此之多的盗版源和盗版用户,其作为维权者的力量相对而言也是非常小的。
二、查明侵权者的身份难。既然要维权,就得借助法律,但这时就会发现,很多时候,你无法查出侵权者的身份。互联网天生就是匿名的,所以网上注册一个用户就能发言,小用户人微言轻也就算了,微博、微信上的一些大号,粉丝或订阅者上百万,但背后谁在运营,大多数人不知道。如果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告知谁发布了盗版内容,他们多数情况下不会告诉你,即便告诉你,可能就是一串IP地址,但你不是警察,没法根据这个IP地址要求电信公司提供上网用户的登记信息。
三、侵权赔偿低。著作权侵权诉讼的赔偿低不是新闻,偶尔看到赔偿高的案件才是新闻。目前司法系统的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一个口号:与国情相适应。国情是什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一部热播的电影被盗播才判赔两万,文字作品的侵权案按稿费的标准赔偿,但稿费的标准还是上世纪制定的,相当的低。法院也有难处,编制就这些,如果赔偿标准高,案子涌进来,权利人和律师是受益了,法院的法官都累得半死,有啥好处?
四、避风港规则被滥用。避风港规则指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合理时间内删除其平台上的侵权内容,可以免责的规则。这个规则是美国人发明的,但在中国,这个为了保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规则被滥用了。最大的问题来自于就是垂直搜索和应用,中国互联网存在过很多很热的论坛、影视音乐搜索、文库类产品,其开发的目的就是为了共享版权作品,这种产品,其实就是在鼓励盗版,开发者因为受到了避风港的庇护,被起诉时可以免责。
此类产品发达国家很少,但中国很多,关键就在法院对于避风港规则的理解不同。我国不少法院早期这里把垂直的搜索和应用等同于普通避风港产品适用法律,不过最近有好转,快播受到压力关闭服务器就是一个信号。
很多人一提到知识产权,第一反应肯定是商标和专利,但是知识产权还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那就是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做为版权中的一类,在知识产权比重中也占有者重要的地位。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互联网以及各种软件硬件行业的不断进步,各种类型的软件在我们的生活中逐渐变得不可缺少。因此,软件著作权的问题变得尤为重要。强化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有利于推动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信息产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软件著作权区别于商标专利:
1.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周期较短,而商标、专利的申请周期均较长;而且软件著作权申请加急基本上1个月以内甚至一周以内就可以拿到证书了,这样对抢占市场是很有帮助的。
2.软件版权登记通过率较高,运行效率极高。
3.最重要的一点:软件版权一次性支付,终身使用,直到“自然人死亡后50年内”为止。像商标每个一段年份就要缴费续展,像我国专利都是要在一定期限内付费保存,否则就会失效。
软件著作权的价值:
1.高新企业申报,双软认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近3年科技成果年产值平均达到5项以上才能获得认定,其中软件著作权属于第二类知识产权。与此同时,双软认证的软件认定产品要求进行软件佛山著作权登记,企业申报高企和双软后,可享受国家税收减免、资金扶持(高企)等各种优惠政策。
2.版权权属证明,防止被模仿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进行版权登记,并依照国家法律对已登记软件给予重点保护。
3.科技入股、技术融资软件著作权权是进行投资和交易的重要资金和财富,可以增加企业或个人的无形资产,还可以作为企业的增资、融资抵押、技术入股等筹码;
4.为税收减免提供依据对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的著作权,并同时销售著作权和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免征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软件版权登记用户操作手册格式要求
一.引言1.编写目的(阐明编写手册的目的,指明读者对象。)2.项目背景(说明项目的来源、委托单位、开发单位及主管部门。)3.定义(列出手册中用到的专门术语定义和缩写词的原意。)4.参考资料(列出这些资料的作者、标题、编号、发表日期、出版单位或资料来源,可包括:(1)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合同或批文;(2)项目开发计划;(3)需求规格说明书;(4)概要设计说明书;(5)详细设计说明书;(6)测试计划;(7)手册中引用的其他资料、采用的软件工程标准或软件工程规范。)
二.软件概述1.目标2.功能3.性能(1)数据精确度(包括输入、输出及处理数据的精度。)(2)时间特性(如响应时间、处理时间、数据传输时间等。)(3)灵活性(在操作方式、运行环境需做某些变更时软件的适应能力。)
三.运行环境1.硬件(列出软件系统运行时所需的硬件最小配置,如:(1)计算机型号、主存容量;(2)外存储器、媒体、记录格式、设备型号及数量;(3)输入、输出设备;(4)数据传输设备及数据转换设备的型号及数量。)2.支持软件(如:(1)操作系统名称及版本号;(2)语言编译系统或汇编系统的名称及版本号;(3)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名称及版本号;(4)其他必要的支持软件。)
四.使用说明1.安装和初始化(给出程序的存储形式、操作命令、反馈信息及其含义、表明安装完成的测试实例以及安装所需的软件工具等。)2.输入(给出输入数据或参数的要求。)(1)数据背景(说明数据来源、存储媒体、出现频度、限制和质量管理等。)(2)数据格式(如:(1)长度(2)格式基准(3)标号(4)顺序(5)分隔符(6)词汇表(7)省略和重复(8)控制。)(3)输入举例3.输出(给出每项输出数据的说明。)(1)数据背景(说明输出数据的去向、使用频度、存放媒体及质量管理等。)(2)数据格式(详细阐明每一输出数据的格式,如:首部主体和尾部的具体形式。)(3)举例3.出错和恢复(给出:(1)出错信息及其含义(2)用户应采取的措施,如修改、恢复、再启动。)4.求助查询(说明如何操作。)
五.运行说明1.运行表[列出每种可能的运行情况,说明其运行目的.]2.运行步骤[按顺序说明每种运行的步骤,应包括:](1)运行控制(2)操作信息((1)运行目的(2)操作要求(3)启动方法(4)预计运行时间(5)操作命令格式及说明(6)其他事项。)(3)输入/输出文件(给出建立和更新文件的有关信息,如:(1)文件的名称及编号(2)记录媒体(3)存留的目录(4)文件的支配[说明确定保留文件或废弃文件的准则,分发文件的对象,占用硬件的优先级及保密控制等。)
六.非常规过程(提供应急或非常规操作的必要信息及操作步骤,如出错处理操作、向后备系统切换操作以及维护人员须知的操作和注意事项。)
七.操作命令一览表(按字母顺序逐个列出全部操作命令的格式功能及参数说明。)
八.程序文件(或命令文件)和数据文件一览表(按文件名字母顺序或按功能与模块分类顺序逐个列出文件名称、标识符及说明。)
九.用户操作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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