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美术作品版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咨询热线:17732605906

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NEWS DISPANY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三水区美术作品版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三水区美术作品版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6 08:24:1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标准

导读: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是自本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对于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的法律保护形式很多,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根据软件的自身的特点,软件应用于不同的目的、表达的不同的形式,可以采用不同的法律保护形式。而不同的法律保护形式,又各有其特点。

1、《著作权法》保护。这种保护方式主要是根据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即创意/表达分离原则,来保护创意的表达。美国版权作品新技术应用全国委员会(CONTU)的最终报告认为:就现有法律而论,著作权法是保护软件最为适宜的法律。在我国,著作权保护也是对软件进行法律保护的主要途径。但是,著作权法仅保护该软件本身的表现形式,而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方法、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等。

2、《专利法》保护。这种保护弥补了著作权法保护的一些不足,可以有效地保护计算机程序所体现的设计者的创意。但软件本身不能单独申请专利,而只能是从属于某一个发明的组成部分。

我国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规范,既有国内法,又有中国同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条约,还包括中国加入的一些国际公约。

1、《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范畴,明确了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著作权法》中的原则规定作了细化和补充。

2、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与《著作权法》配套的专门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办法的行政法规,这是我国涉及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一份重要的法规文件。它规定了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以及各种侵权行为的形式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为《软件保护条例》中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制定了具体的办法。

4、《中美两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1992年3月17日在中国生效。

5、《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是为了实施《中美两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和《伯尔尼公约》而颁布的行政法规。

6、《伯尔尼公约》,1992年10月15日在中国生效。

7、《世界著作权公约》1992年10月30日起在中国生效。

8、《TRIPs》协议。《TRIPs》协议第10条比较具体地规定了关于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的保护:(1)无论以源代码或以目标代码表达的计算机程序,均应作为《伯尔尼公约》1971年文体所指的文字作品给予保护。(2)数据或其他材料的汇编,无论采用机器可读形式还是其他形式,只要其内容的选择或安排构成智力创作,都应给予保护。

作品著作权的一般主体有哪些?这些主体主要包括创作主体、原始主体以及继受主体。他们的区别主要在于原始主体未必是创作主体,继受主体一般无法享有作品著作权的人身权。作者作者是创作作品的公民,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为作者。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组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创作主体与原始主体以及继受主体著作权的一般主体,可以分为创作主体、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1)创作主体是作品的实际创作者;

2)原始主体是在作品创作完成时直接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继受主体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从原始主体处获得著作权的主体,其获得著作权的方式包括继承、受遗赠、转让等。创作主体、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有什么区别?

原始主体未必是创作主体,例如,在委托创作的作品中,若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作品著作权归属于委托人,则委托人为原始主体,受托人为创作主体。区分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的一个关键意义在于,继受主体一般无法享有作品著作权的人身权。例外情况是,对于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拥有了版权意识,每个作品都是作家呕心沥血完成的,都是作家的心血,所以要提倡保护版权吗,支持正版,那么佛山版权登记还是十分关键的,那么作者在版权等级流程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版权登记这方面的知识,供大家参考。

1、登陆我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填好版权登记申请表格

2、打印申请表格,并将有关申请文件上传到当地版权中心即某某城市版权局

3、版权中心接到文件并开展初步审核

4、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

5、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传出受理通知书

6、版权中心审查申请文件决策是不是需要补正

7、审核通过版权中心给予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并公告版权

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作品著作权:(1)申请者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件】;(2)作品样品图、作品创作说明书;(3)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格;(4)法人作品版权说明(当著作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要提供);(5)委托书、附图申请书、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软件著作权:(1)申请者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件】;(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格;(3)源代码(提供源代码的前、后各连续三十页且每页50行(总共3000行),要是所有源代码不够3000行的应该上传所有源代码);(4)设计说明书或操作说明文本文档(通常10页以上);(5)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大部分人对于世界版权公约其实是完全没有了解的,甚至大部分人也没有听过。其实对于世界版权公约,大家不知晓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但知道肯定会更好些,因此,今天就来和大家讲解下关于世界版权公约的相关内容。何为世界版权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1947年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主持准备,1952年在日内瓦缔结,1955年生效。1971年在巴黎修订过一次。公约所定的保护水平,反映在它对成员国国内法的较低要求上。公约由7条实体条文与14条行政条文组成。它的实体条文不像伯尔尼公约规定得那么具体,而是比较笼统。

但是,公约不允许参加它的国家作任何保留。该公约保护的作品版权主要包括文学、艺术和学术三个方面。并且根据修正文本第1条设立的政府间委员会,研究有关版权的国际保护与合作。是继《伯尔尼公约》后又一个国际性的著作权公约。1952年9月缔约国在日内瓦签订,1971年7月在巴黎修订。全文共21条及两个附件。

世界版权公约具体有什么作用?如果任何成员国依其国内法要求履行手续作为版权保护的条件,那么对于根据本公约加以保护并在该国领土以外初次出版,而其作者又非该国国民的一切作品,只要经作者或版权所有者授权出版的作品的所有复制本上,自初次出版之日起,标有符号,并注明版权所有者的姓名、初次出版年份等,而且其标注的方式和位置应使人注意到版权的要求,就应认为符合该国法履行手续的要求,根据本公约给予保护。

世界版权公约有哪些经济权利?复制权,公演权,广播权以及翻译权。何为世界版权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的作用是什么?已经和大家讲解说明清楚了,希望大家可以仔细阅读了解下。同时还有就是为了与美国等一些国家不保护精神权利的国内法规定相适应,世界版权公约也没有要求成员国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


 

版权所有: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