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形式有哪些?

咨询热线:17732605906

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NEWS DISPANY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南海区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形式有哪些?

南海区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形式有哪些?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31 08:31:21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各种软件如雨后春笋般得涌入大众视野。软件凝结着开发者的智慧和精力,因此需要对软件进行保护,以防被抄袭和盗用。那么作为开发者,可以申请计算机软著作权,那么,怎样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呢?下面佛山版权登记小编收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鉴别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3、证明文件

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的流程

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

4、报送审查;

5、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7、公告发证;

以上就是计算机软件登记的主要流程,大家在申请计算机软件登记时,可以参考!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意义

1、作为税收减免的依据

2、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5、公司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如何正确办理著作权质押登记?

稍微了解著作权知识的都知道,著作权的两大权利就是人身权与财产权。而其中的财产权可以办理质押登记,但如何正确办理呢?看完小编的整理,你就知道啦。一、如何办理著作权质押登记(一)质押合同的登记机关根据我国《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机关。国家版权局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收取登记费。(二)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3、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4、作品权利证明;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6、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7、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8、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三)登记机关对申请的审查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齐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登记机关在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的同时,将登记情况编入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供公众查阅。

商标和版权之间有何区别?

商标是指商品或服务区别于同类产品的标识,版权是指文字,音乐,艺术作品的原创保护。两者之间并无直接联系,从作品诞生之日起就拥有了著作权即版权。无论是否做作品保护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作品登记与否直接关乎着作品的保护程度,一旦被侵犯,未做佛山版权登记的作品就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去证明该作品属于自己。而商标需要注册后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商标具有无形资产。

当商标和版权受到侵犯时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标注册时间周期较长,版权登记时间较短。

简析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特征

一、权利内容的法定性

法定性有狭义、广义之分。作为一个法律概念的权利,都是由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不存在任何法律规定之外的权利,譬如没有所谓天赋的权利。具体涉及到某种权利的具体内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该权利的具体内容,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余地,一旦发生一定的法律事件,就必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这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情况,我们称该权利的内容具有法定性,这是法定性的狭义含义;另一种情况,则是由法律规定权利内容的一定范围,至于具体的当事人之间究竟存在哪些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允许当事人自行设定、约定。只要这种设定或约定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法律就确认其有效,并予以保护。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当事人的设定或约定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在合同中约定的债权就属于后一种情况。软件著作权具有狭义上的法定性。因软件著作权的权能均由法律一一直接规定,凡是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能成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例如,功能性使用就不是软件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在软件贸易中,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对受方功能性使用该软件的范围加以限制的条款(如限制受方运行程序的机器类型、使用者范围等),这时候,供方所取得的是一种合同债权,而不是软件著作权。受方如果超范围进行运行,仅仅构成违约,不构成侵权。

二、权利的产生不以个别确认作为要件

法律意义上的个别确认,是指由专门的确认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对特定的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予以明确地肯定或否定,从而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例如,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确认,合同管理机关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都属于法律上的个别确认。知识产权的产生一般都以个别确认作为要件。一个国家的法律保护哪些知识产权,这既反映该国的国家政策,又反映该国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水平。凡在知识产权法中明确规定了对某一类科技、文化成果实行保护,这是对该类知识产权的一般确认。在获得一般确认的前提下,具有特定内容的某一具体的科技、文化成果的创造者,若想真正取得这种权利,还必须经过个别确认的过程。没有经过这种个别确认,即使该知识产品已经具备了取得知识产权的一切实质要件,也不等于就取得了权利。

我国的《专利法》和《商标法》都规定了个别确认制度。凡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都必须首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经专利局审查、批准后,方可取得专利权。商标也是一样,具备申请条件的商标须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才享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具体地说就是,著作权因作品的完成而产生,作品一俟创作出来就自动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不需履行任何手续。目前,多数已建立了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国家都采取自动保护原则。虽然某些国家规定了交纳样书的制度,其目的仅在于方便行政管理和保存文献,与著作权的取得无关。

我国著作权法对一般作品的著作权取得没有规定任何形式上的手续。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却规定了软件登记制度。那么,软件的登记制度算不算是对软件著作权的个

三、兼有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双重属性,但精神权利的属性较弱《条例》第九条所规定的五项权利中,第(一)项规定的发表权和第(二)项规定的开发者身份权均属于精神权利;而第(三)项规定的使用权、第(四)项规定的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第(五)项规定的转让权则属于经济权利。由于计算机软件是一种实用工具,创作它是为了满足实际运行的需要,而并非为了表达思想、感情。因此软件作品的精神权利远不如它的经济权利重要。相应地,法律对于软件作品之精神权利的保护就比对一般的作品之精神权利的保护为弱。例如,《条例》中就没有规定保护作品完整权,也没有规定作为精神权利的修改权。

四、不完全的独占性软件著作权具有独占性,但是有例外。象专利、商标这些知识产权领域里,一项知识产品上只能产生一个知识产权。如果两个人各自独立地完成了同样的发明创造,专利局只能根据先发明原则或者先申请原则授予其中一人专利权。如果是同时发明或者同时申请,也不能对每一个申请人都授予专利权,只能要么一人放弃申请,要么两人共有一项专利权。当然,共有不是分别所有,共有的对象是一个权利而非两个权利。可见,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完全的、绝对的独占权利,权利人在一切情况下都排除他人也享有该权利的可能性。著作权则不然。作品的构成条件要求独创性但不要求首创性。如果两部作品一模一样,实质上仅仅是一个知识产品,但只要两个作者都是独立创作的,法律允许他们分别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在这种情况下,同一知识产品上并存了两个著作权。因此,我们说著作权的独占性不是绝对的,而是不完全的。


 

版权所有: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