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文字版权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8 08:38:5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是什么?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开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并在软件上签名的权利;
3.修改的权利,即增加或删减软件,或改变指令和语句的顺序;
4.复制权,即复制软件的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通过出售或赠送的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副本的权利;
6.出租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体;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信息,使公众可以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信息;
8.翻译权,即把原文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的权利;
9.软件著作权人应享有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允许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权利,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将他们的软件著作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并有权获得报酬。
如何申请版权登记
一、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
二、进入版权登记程序: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且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与版权登记保证书,如果通过审核后没有异议的,版权局将会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且颁发作品登记证书。
三、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材料:(1)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办理作品自愿进行版权登记的手续申请书。(3)版权登记作品说明:主要是简述作品的内容与创作的过程。(说明书必须有作者的亲笔签名)(4)版权登记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5)版权登记的权利保证书。
四、缴纳版权登记的费用:如果审核通过后,版权局会下发缴费通知单,然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版权登记费用。
五、正式受理版权登记申请:所交的版权登记申请符合登记要求并且缴纳过相应的申请费用后,版权局会正式受理。
六、版权登记审查:在正式受理后,版权局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审查,查看申请是否有问题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请的。
七、下发版权登记证:待审查通过后,大概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软件保护期满后,该软件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的其他各项权利终止。但是在满足拥有该软件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人或占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人的条件下,其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将在保护期满前合法进入公有领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指的是软件的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依法对软件所享有的专有权利。那么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呢?过期后又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来为您讲解。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软件著作权是著作权的一种,既然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那么软件著作权所保护的就是计算机软件了。计算机软件(Software,也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及其文档,程序是计算任务的处理对象和处理规则的描述;文档是为了便于了解程序所需的阐明性资料。程序必须装入机器内部才能工作,文档一般是给人看的,不一定装入机器。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过期了怎么办除了开发者的身份权之外,个人权利的保护期为25年,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的第25年的12月31日截止对软件的保护。在软件的保护期满前,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延长对软件的保护时间,但保护期最长不能够超过50年。在软件著作权保护期内,依法进行继承、许可、转让活动的,不改变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软件保护期满后,该软件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的其他各项权利终止。但是在满足拥有该软件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人或占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人的条件下,其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将在保护期满前合法进入公有领域。
三、软件进行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为了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我国著作权法会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作出一定限制。限制一般如下: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身份权保护期一般没有限制。个人权利的保护期为25年,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的第25年的12月31日截止对软件的保护。在软件的保护期满前,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延长对软件的保护时间,但保护期最长不能够超过50年。在软件著作权保护期内,依法进行继承、许可、转让活动的,不改变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因依法进行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行为活动的发生不改变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著作权的所有人终止或者软件著作权的所有人死亡时,除开发者权利外,与软件有关的一切权利在保护期届满前进入公有领域。2、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因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而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其他法律。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呢?过期后又该怎么办呢?所有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算机软件侵权中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举证责任分配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佛山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在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举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主张权利的人的举证程度是提交初步证据予以证明即可。例如主张权利人提交了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或者提交了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书即能够证明其所享有的权利,在上述举证的前提下,主张权利人再无须提交有关计算机软件的其他证据。此时主张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完成,否定性的举证责任自然分配至涉嫌侵权者。
二、计算机软件相同或近似时的举证责任
主张权利人在举证证明其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著作权后,下一个举证责任是就须对其主张的侵权事实进行举证。侵权事实的成功认定依赖于以下两个方面的举证。第一、侵权者使用了与其主张的计算机软件相同或者近似的表达形式;第二、侵权者接触了计算机软件权利人的作品。
首先,如何证明侵权者使用了与其主张的计算机软件相同或者近似的表达形式。计算机软件侵权中,一般是指计算机程序的相同或者近似,计算机程序可以区分为目标程序和源程序。而计算机软件侵权中,比对的对象也应当是以侵权者使用的计算机软件的源程序与主张权利人的计算机软件的源程序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但是很多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主张权利人无法获得侵权者计算机软件的源程序,当然有的侵权者的计算机软件的目标程序可以通过反编译程序汇编出源程序。此种情况下,只要主张权利人提供了侵权者的计算机程序中的目标程序与其主张权利的计算机软件中的目标程序相同或者实质近似,则可以推定两者的计算机程序相同或者近似。
其次,如何认定侵权者接触了主张计算机软件权利人的作品。一般认为,对于接触的证据不应当只限制于直接的接触。例如,不应当只限于提供侵权者购买过、使用过等可以直接证明直接接触的证据。而应当也包括主张权利人举证证明侵权者有合理的可能接触过主张权利人计算机软件作品的这种情况。提醒公众,如果主张权利人已经完成证明责任,被告否认的,则举证责任转由涉嫌侵权方负担。此外,主张权利人举证证明接触时,既包括直接的接触,也应当包括间接接触。如果涉嫌侵权方予以否认,则应当承担否认的举证责任,否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上一篇:南海区影视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最新文章
NEWS
- 佛山音乐作品版权申请详细步骤[ 2024-12-29 ]
- 佛山音乐作品版权申请流程全解[ 2024-12-28 ]
- 选择高明区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关键要素[ 2024-12-27 ]
- 如何选择高明区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 2024-12-26 ]
- 禅城区著作权登记费用指南[ 2024-12-25 ]
- 禅城区著作权登记费用详解[ 2024-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