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美术作品著作权代理哪家好?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3 08:59:09
近年来,在商标保护实践中,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采用一种新策略“商标版权化”。如果要想全面保护图形或LOGO,除了注册商标外,还可以为图形或LOGO进行版权(著作权)登记。商标注册和佛山版权登记结合,可以对图形或LOGO进行双重保护。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给LOGO进行版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
1、申请版权等同于全类注册
商标注册按照不同商品与服务分为45个分类,申请人一般只在与自身相关类别注册商标,但这样不能避免他人在其他类别注册申请相同的商标,除非选择全类注册。
2、申请版权能快速得到法律保护
版权登记从递交申请到取得版权证书,一般只需5个月左右,时间较短,手续较为简洁,能让LOGO尽快得到法律的保护。而商标申请后到下发商标证书至少要一年左右的时间,而且若中途被驳回或被人提出异议,那么极有可能2-3年都无法取得商标证书。即如果你同时注册商标和登记版权,就可以先用版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至于在商标还未下达的时间,被钻了空子。
3、申请版权的性价比高
版权登记性价比高,版权只需登记一次就可获得保护,保护时间长达作者死亡后的50年,期间不需续费也不需续展。因此,版权的保护时间长、维护成本低,不像商标申请需每10年交费续展一次。
4、申请版权方便维权
虽然LOGO的版权自创作之日起自动产生,受法律保护,但是不申请版权登记的话,以后举证您拥有版权比较麻烦。所以,版权登记是十分有必要的,更容易举证打击侵权者,有利于维权的快速和加大维权成功的概率。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持有登记证书的一方将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认定是作品的著作权权利人,由此可见版权登记的重要性。
著作权俗称版权,但又不仅仅是版权,著作权包括了人身权和财产权,拥有著作权的作者,到底都拥有了什么权利呢?那么如何办理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途径: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CPCC佛山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二、材料要求: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软件著作权职称有用吗
一、软件著作权职称有用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
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1991年出台的旧条例作了重要修改。原条例规定的软件保护期为25年,可以申请续展25年,最长不超过50年,新条例把软件著作权分为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种。新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如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作品、企图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文字作品等,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
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权。人身权是永远受到保护的。
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第一、国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这类作品需要广泛的使用和传播,如果给予著作权保护,反而影响了它的使用和传播。第二,时事新闻。这里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第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类作品是逻辑运算的结果,不具有独创性,故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软件著作权在获得后是否可以转让这个问题让不少小伙伴有点摸不着头脑,而实际上软著转让是可行的,一般软件著作权人作为转让方,将版权转让给受让方,然后完成软件著作权的转让交易,借此,来介绍下什么是软著转让。
软著转让,通常是指软件著作权人或其权利合法受让者,通过合同的方式将其享有的软件著作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并为此获得报酬的一种贸易形式。在高新技术产业激烈竞争的今天,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往往通过企业问的重组、整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完成。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下列这些问题。
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注意在进行著作权转让时,首先一定要明确的知道,两人以上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是合作创作者共同拥有的,所以软件著作权要进行转让时,是必须要通过著作权共有人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如果有一方未经过其他著作权共有权人的同意,而进行擅自转让软件著作权,这种行为是无效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并且转让人必须要及时停止转让。
同时也要去消除,这种行为对其他著作权共有人造成的影响,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在软件著作权转让进行时,转让方一定要在转让合同中明确转让权利的地域范围,因为软件著作权是有地域限制的,尤其是在著作权人转让发行权、复制权以及翻译权的情况下,在软件著作权进行转让时,转让方也一定要在转让合同中明确转让的是全部著作权还是部分著作权,并切需要将具体权利详细的描述说明。
比如常见的修改权、翻译权还有复制权等,这些都需要转让方提前注意,在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前,如果要向外国人转让限制出口的软件技术时,前期是需要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相关申请,待审批通过、取得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后,才可进行谈判并签订相关技术出口合同,如果是想向外国人转让软件著作权或者许可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软件著作权转让方不能向外国人转让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口的技术。
以上是小编汇总的软著转让的内容。软著转让虽然可行但是也要留意细节、过程等问题来确保万无一失。希望本文能帮助到小伙伴们,也可以找这样有经验的第三方平台帮助你,专人做专事,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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