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影视版权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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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影视版权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8 08:13:57

平时我们在摄影展馆中可以看到很多照片都是有署名的,一些参加过比赛的照片更有一定的版权才能发表。那么照片能够申请版权登记吗?

1.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佛山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软件著作权:1、软件佛山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软件程序源代码(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40页,不足8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3、软件程序说明书(纯软件提供软件说明书;嵌入式软件提供操作说明书)4、有关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品著作权: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重新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的两个月内要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完成办理。

总结:软件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不同之处!

软件著作权与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两种形式,两者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小编总结了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1、法律依据不同(1)软件著作权保护是依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来实行的;(2)专利保护是依据《专利法》来实行的。

2、申请资料不同(1)软件著作权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表、源代码及说明手册。(2)发明专利需撰写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保护原则不同(1)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也是自愿进行软件佛山著作权登记,登记的目的是体现公证的效力,主要用于声明著作权权属,同时使后续维权时的证据力度更大。(2)专利则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保护,因此必须要积极申请,且专利制度也是以“用公开换保护”为原则。

4、权利保护期限不同(1)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较长,公民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50年未发表的,不受保护。(2)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5、保护客体不同(1)软件著作权申请提交的资料是源代码及用户操作手册,所以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这样就有可能出现竞争对手将你的软件进行研究,然后改变编程语言,达到的结果是一样的,但由于代码不相同,所以不侵犯著作权。(2)专利则不同,在申请时描述的是软件的设计构思,包含了软件流程图的内容,而不是主要说明采用哪种程序语言实现。一旦获权后,他人只要采用了软件专利的设计构思或方案,就可能构成侵权。

6、通过率不同软件著作权实行的是登记制,只要形式审查时提交的材料完全符合要求,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可获权,登记通过率极高;专利申请要求技术性高,并且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申请难度较高。尤其是发明专利还需进行实质审查,总体来说通过率不是很高。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如何确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下面由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相关内容和处理原则。

什么是委托作品?委托作品是指根据他人委托而创作完成的作品。委托作品的创作,是作者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合同规定而履行义务,作品的内容和形式都依据委托合同的要求。委托作品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它不完全是作者个人的自由意志创作的,要受委托人特定要求的约束;

2)作品的原件所有权一般归委托人,而著作权归属可另行约定;

3)它一般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而创作的,而是由本单位以外的人创作完成的。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如何归属?《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创作合同如何约定著作权归属?在委托创作的情形下,委托方需要提出作品的创作要求,并向受托方支付报酬。受托方完成创作作品后将作品交付委托方。需要注意的是,委托方不会因支付费用就自然享有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委托创作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一般都以下三种情况:

1)作品著作权归委托方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的创作作品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因此获得委托方支付的创作报酬。

2)作品著作权归受托方所有在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作品著作权归受托方所有,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享有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3)作品著作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在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作品的著作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委托创作合同同时应该约定作品的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以及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其他特殊情形下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以下三种情况属于特殊情形下的作品著作权归属情况:

1)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若不存在相反的署名,则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

2)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者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3)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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