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摄影作品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咨询热线:17732605906

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NEWS DISPANY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佛山摄影作品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佛山摄影作品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3 08:36:20

现在的app软件可以说越来越多了,各种形式的app软件都有,为了保护自己的app软件不被受到侵害,在申请app软件研究成功之后最好要进行app软件著作权申请,如果您对于申请的相关知识了解的不是很多,下面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下,app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

一、上版权局官网填写软著申请表版权局官网在线填报地址:中国版权登记业务平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指定的软件著作权官方登记机构,目前只有一家总代理公司华代版权代理有限公司[1],成立于2016年总部位于主要负责软件佛山著作权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商标代理、版权代理等服务,所以市面上绝大多数的知识产权代理都是属于二、三级代理公司。

二、准备软著申请材料1、软件的源代码打印要求:软件的源代码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如果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30行代码,在每页的左侧预留装订线,右上角应标注页码。2、软件用户手册说明书打印要求:软件用户手册说明书的格式要求和软件源代码的打印要求一致。3、身份信息个人身份申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单位或公司身份申请(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打印前注意事项1、打印材料纸张只能打印单面,必须A4大小。2、执照副本必须是复印件,不能是照片打印,不能是缩印件(如果是A3大小的执照,缩成A4打印盖章)。3、盖章清晰,必须也只能是公司公章,不能是合同章、财务章或者法人章。4、邮寄之前,请将申请表按照顺序整理好且与营业执照相对应。5、不要盖骑缝章。

四、材料邮寄地址收件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地址: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A座三层302邮编:100050五、软著申请下证周期个人申请的话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45个工作日左右),通过软著代办公司申请的话1-2个月(3-31个工作日不等根据选择的加急梯度决定)。app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对于保护我们的app软件不会受到侵害,为了让大家在进行app软件著作权申请的成功几率会大一些,在以上的文章中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内容是,app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希望在您认真的阅读了以上的文章后,对于自己的app软件著作权申请有帮助。

计算机的普及应用为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特别是软件的开发应用为大众生活带来了便利。开发了软件之后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很多人不知道著作权的查询渠道具体有哪些。那么,软件佛山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一、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二、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三、查询费支付标准:

(1)、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a、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最近5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b、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最近5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c、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最近5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2)、纸介质查询费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方式有哪些?综上所述,查询方式有三种,通过中心网站查询、通过电子登记档案查询、通过纸质原始档案查询。查询时必须依照相关规定需要在管理人员协助下进行,并且会收取一定的查询费用。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拓展资料:著作权侵权行为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著作权转让期限是什么?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还存在期限?很多人对此会产生疑问。因为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全部的,可以是部分的,当然也可以是有期限的。那么,著作权转让期限具体是什么呢?小编在下文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即著作权在保护期内转让几年又回归原著作权人。我国目前存在不少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与民法理论界的观点相似,在司法实践中不管合同的名称是什么,只要有期限,就一律认定为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但这样认定会产生很大的问题,如果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合同被认为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后,该许可使用合同又被认定为专有许可使用合同,由于除掉作品所有权外,专有许可使用人(被许可人)可以全面对抗许可人,在这种情况下,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差别尚不大。

但如果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合同最终被认定为非专有许可使用,那二者就存在天壤之别了(如为转让,则受让人自然拥有受让的全部实体权利和诉权;如为非专有许可使用,则被许可使用人仅拥有非专有使用权,不仅无法对抗著作权人,连第三者也无法对抗,诉权就更谈不上了),这就完全违背了合同签订者签订合同时的本意。


 

版权所有: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