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作品著作权包含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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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作品著作权包含哪些类型?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4 08:04:59

版权登记类型是根据作品本身的表现形式来分类。主要分为计算机软件佛山版权登记和作品著作权登记两类,作品著作权又包含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以上就是关于“版权登记类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版权登记类型包括作品著作权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

在进行软件佛山版权登记申请的时候,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撤回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的,然而大家知道吗即使是申请撤回也是需要有流程的,下面小编主要为大家来介绍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撤回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撤回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填写撤销或放弃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提交申请文件。3、登记机构受理申请。4、审查、审批申请。5、撤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通知书。

软件登记撤回需要哪些材料1、撤回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录,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在申请人签章处盖章。(注:因在线提交申请表后会自动生成流水号,无法再进行修改,因此第1次办理者在线填写完申请表保存后先不提交,与协会办理著作权相关工作人员沟通检查无误后,再提交并打印盖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自然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并签字)一份。3、撤回理由说明(加盖公章):申请人应书面陈述撤回软件登记的理由。4、《软件著作权登记委托书》。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撤回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如果您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撤回的办理流程也比较感兴趣,那么请您认真的阅读以上的文章内容吧,毕竟在上面的文章中小编对于这个问题已经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希望会对您有帮助,会让您能够成功的办理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撤回。

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司法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在网络环境下,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以及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都应当予以保护。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认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应当认定为侵权。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二、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地域管辖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形式

(一)一般责任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他人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设备或者材料,而上载、传播、提供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民事侵权责任。著作权人发现侵权信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警告或者索要侵权行为人网络注册资料时,不能出示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及侵权情况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警告或者未提出索要请求。著作权人出示上述证明后网络服务提供者仍不采取措施的,著作权人可以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诉前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裁定,也可以在提起诉讼时申请人民法院先行裁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

(二)共同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由人民法院追究其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由人民法院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

(三)责任免除网络服务提供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而采取移除被控侵权内容等措施,被控侵权人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若著作权人指控侵权不实,被控侵权人因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措施遭受损失而请求赔偿的,应当由提出警告的人承担赔偿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责任。

APP和小程序这么火版权应该如何登记呢?版权不经登记是否也受保护?

现在APP和小程序都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了,所以很多人想知道小程序和APP是如何保护的,其实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是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而APP和小程序是属于计算机软件之一,所以APP和小程序也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开发者可以申请著作权的登记。app和小程序版权如何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我国对版权登记采取的是自愿登记制度,由作者自行向版权局提出申请,由版权局进行核查。《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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