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美术版权登记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26 08:26:58
在办理版权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版权办理流程去做,申请人可以自己去办理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给第三方的代理机构去办理,但是都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文件,今天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版权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果著作权的取得,是通过受让的方式获得的,那么在办理版权的时候,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获得佛山版权登记证书,是以受让人为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一种是获得版权合同登记证书,是以受让方或者是转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合同登记申请表。
2、如果版权是属于香港法人的话,要提交注册费登记证书以及有效期以内的商业登记证书的正本和副本的复印机,并需要经过中国司法部的委托的香港律师的公证,这个也是版权办理流程中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
3、对于已经登记的版权,在发生变更,转让或者是质押的时候,都需要办理版权登记概况的查询申请,查询的结果就是办理版权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查询结果是有有效期的,通常是两个月的时间,如果超过有效期的话,需要重新办理查询申请。
版权办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上几个方面的内容,只有按照规定的版权办理流程操作,才能保证办理的顺利和成功,另外,对于申请表一定要是在线打印的,并且不要擅自更改表格的格式,文件要按照规定进行签章,其名称要和申请表中的名称一致。
软件著作权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企业来讲都是比较重要的,所以在软件开发之后,我们一定要尽快的进行软件著作权申请,那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小编主要为大家来介绍下,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希望会对您有帮助。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独立开发。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合作开发的软件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提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3、委托开发。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4、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接受任务的人不能是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如果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职务开发。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但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6、继承和转让。软件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软件著作权是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在进行软件著作权申请的时候,对于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自然也是需要我们提前进行一下了解的,毕竟只有正确的申请方式才能够增加申请成功的几率,希望以上小编做的介绍会对您的软件著作权申请有帮助。
版权代理人有哪几种?
⑴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如果作者的作品可能被成千上万的表演者录制、播放,他就没有可能一一与使用者签订合同;而且使用者若使用众多的作品,也无法分别寻找各个作品的作者来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这时就需要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来处理相关事务。作者直接与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代理委托协议,限定委托权限范围,授权由该代理人实现著作权人的权益;而对于使用者,他们如果需要使用一个作品,也可以直接与该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使用合同,向该代理人支付使用作品的使用费,再由代理人将该收入转给著作权人。
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代理人。在进行版权侵权诉讼以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的情况下,有律师代理著作权人进行活动。
办理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办理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0cmX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二、著作权登记的分类
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凡法律没有要求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之时。
三、著作权登记费用
著作权登记费用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查询到具体的自愿登记收费标准,共分十七个类别,收费标准不一,需根据申请著作权的具体项目予以确定。办理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的相关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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